项目名称: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一期)变更实施方案
委托单位: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昆明高原湖泊国际研究中心)
宝航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咨询证书等级:甲级(工咨甲13020080021)
发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和丽萍(正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
编制成员: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负责专业 |
1 |
和丽萍 |
正高级工程师 |
环境工程 |
方案设计、技术筛选 |
2 |
吴学勇 |
正高级工程师 |
环境工程 |
技术审查 |
3 |
彭勇 |
高级工程师 |
环境工程 |
技术路线确定,经费估算 |
4 |
代佳宁 |
中级工程师 |
环境工程 |
施工组织计划、后期监管 |
5 |
李丽娜 |
中级工程师 |
环境科学 |
现状分析 |
6 |
魏中华 |
硕士 |
环境科学 |
结果分析 |
7 |
李敏敏 |
硕士 |
环境科学 |
图件制作 |
8 |
王苗 |
硕士 |
生态学 |
数据分析 |
9 |
金晓文 |
高级工程师 |
地质 |
地下水处置方案设计 |
10 |
徐栋 |
工程师 |
地质 |
地下水风险评估 |
11 |
何英硕 |
助理工程师 |
环境工程 |
工艺路线等图件制作 |
12 |
杨勇 |
高级工程师 |
煤化工 |
提供厂区未来规划及设计 |
13 |
马朝阳 |
正高级工程师 |
施工管理 |
提供厂区未来规划及设计 |
14 |
李波 |
高级工程师 |
机械 |
建构筑拆除情况介绍 |
15 |
梁文莲 |
高级工程师 |
煤化工 |
厂区涉及技术工艺介绍 |
16 |
杨惠 |
工程师 |
环境保护 |
厂区历史情况及现状情况介绍 |
17 |
张仲琼 |
高级工程师 |
化学分析 |
配合提供厂区地质资料 |
18 |
张丽红 |
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 |
配合生产车间资料提供 |
19 |
周晓静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造价 |
配合厂区历史资料收集 |
项目名称: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一期)变更实施方案
建设单位: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昆明市大板桥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35566 m3苯系物和多环芳烃为主的污染土壤进行异位修复治理,其中含有多环芳烃的污染土壤33402 m3,采用高温热解吸技术进行处理;只有苯系物污染的土壤为2164 m3,采用低温热解吸技术进行处理。对50131m3苯系物和多环芳烃污染土壤进行原位阻隔风险管控,管控效果通过在污染土上方面积修建对应阻隔层实现。位于建筑物下方2m以下污染土的原位风险管控,通过指定区域上方建设约8369m2土壤气阻隔层实现。位于户外区域深度3m以下污染土的原位风险管控须通过三部分工作实现:首先在指定局部区域上方安装约4172m2HDPE阻隔结构(膜结构+粘土层),HDPE阻隔结构及其下方土壤管控期内不允许被施工扰动;其次,须对局部1238m3污染土进行原位化学氧化强化处理管控,处理后土壤不允许被施工扰动;第三,未安装HDPE区域2-3m深度土层应尽量不被施工扰动,如被扰动则必须保障完工后回填土层中至少有1m厚度粘土层,且回填指标达到本方案的设计参数要求。
项目实施期限:145天。
项目总投资:7174.47万元。
编制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昆明高原湖泊国际研究中心)
宝航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原址已于2016年11月停产。基于已完成的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结果,确定场内污染物种类、风险管控值和管控范围。2016年5月,云煤能源将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原址规划为昆明宝象临空国际产业园,将原工厂设施拆除后重建,规划用地70.37公顷,计划总投资不低于50亿元。
昆明宝象临空国际产业园拟选址滇中新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原址,依托优异的区位优势,保留工厂内部自有铁路专用线,建设符合空港经济区高端定位的新兴产业。昆明宝象临空国际产业园项目已取得滇中新区的项目备案、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环评批复,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备开展各相关工作的要件。
为推动昆明宝象临空国际产业园重建工作,加快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工程的实施,编制《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一期)实施方案》。2017年5月通过专家评审。但是由于以下原因:(1)国家出台新法规政策,需进一步优化项目方案。原方案完成后,在建设单位逐步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2017年-2019年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关键法律法规、政策导则、标准规范等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上述系列文件对地块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后期利用开发等诸多环节及方面产生决定性影响,为进一步优化利用国家资金使用,必须要结合新法规、新标准、新要求,优化制定昆明焦化厂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2)主要污染区域加密补充调查后结论工程量发生了变化;2018年11月昆明焦化厂南片区进行调查过程中,对原一期方案中需要进行修复的3#和4#地块于建筑物拆除后,进行补充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需要修复及风险管控的污染土壤量较原实施方案相比显著减少。(3)原方案范围南部边界开发时序调整,原一期范围发生了变化。由于建设单位开发规划调整,方案涉及的修复范围发生了变化。编制组对原《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一期)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并编制完成本方案,方案名称更改为《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一期)变更实施方案》。
变更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经过两次专家咨询,并于2019年7月17日通过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本方案已经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北片区场地属于省内第一个大规模修复的有机类污染工业场地,该项目的实施能促进省内有机污染地块修复技术及管理能力提高。已申请云南省2017年中央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的资金支持。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北片区的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开展,能够有效降低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北片区污染土壤的人体健康风险,提高省内有污染地块修复技术及管理水平。
1、结论
在前期开展的项目区域环境质量调查与风险评估已获取的相关数据,及形成的风险管控结论基础上,结合云煤能源对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原址规划未来开发规划及生态环境基本要求,与场地未来规划相结合,并针对场地规划开发类型的不同和开发时间的先后顺序,主要针对一期区域进行场地修复与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以期为地块后期进行场地开发利用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
根据地块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结果显示,场地土壤中石油烃、乙苯、萘、二氢苊、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含量出现超筛选值情况。场区孔隙水大部分区域有不同程度的污染物超标情况,超标因子有氨氮、锰、铅、铁、苯、苯并(b)荧蒽、苯并(a)芘、氟化物、挥发酚。部分地下水污染点位超过III类水,为防止对下游厂界外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在厂边界处进行监测管控。
对于上层滞水,考虑受降雨影响明显、连续性差、受场区地势控制、与土壤污染不可分割等特点,采用与土壤联合修复方案;对开挖基坑涌出的基坑水,采用集中收集+化学氧化处理技术,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或回用药剂搅拌。
对于下层岩溶水,考虑其赋存于二叠系阳新组灰岩地层中,地层溶蚀裂隙、溶孔发育,富水性强等特点,本方案暂不对岩溶水进行修复或风险管控,相关工作将于后期修复或风险管控工程考虑。
2、建议
1、参考省内相关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治理工程的具体做法,本项目工程招投标前,需开展施工图设计对工程施工内容进行细化,开展拦标价制作对工程投资进行优化,作为该工程招标的主要依据之一。
2、实施方案中涉及对原北片区污染土壤清挖后暂存气柜的7279m3污染土进行修复治理的工作。考虑到该污染土壤暂存气柜已有2年,土壤中的污染物可能发生自然降解。建议在修复治理前对气柜中土壤污染物含量进行监测,核实污染土方量,后期修复治理土方量及措施依本次检测结果进行核定及优化。
3、按照实施方案专家组意见,由于贵公司场地处于喀斯特地貌区,地质背景相对复杂,未开展原位化学氧化中试试验,直接实施原位化学氧化修复工程,其修复效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考虑到实施方案涉及到的原位化学氧化修复土方量较少,因此建议将实施方案所涉及到的化学氧化的内容以试点项目的方式,并作为独立的内容委托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相关经验的单位开展。该场地原位化学氧化修复技术成果可作为贵公司焦化场地二期、三期和四期甚至云南省喀斯特地区有机污染修复项目修复技术选择的重要参考。
4、本实施方案采用风险管控技术,目前国内尚未有拟商业开发的污染地块采用风险管控技术治理土壤的相关案例。因此建议此部分内容以示范项目的形式开展,且该部分工程施工前期,应开展土壤气阻隔技术方案专项设计,细化阻隔层、隔气膜、土壤气导排层工艺参数设计及监测系统设计。风险管控工程实施后,需进行长期的跟踪监测,将产生相应的运行工作量及费用。
5.针对项目中采用风险管控措施的地块,在现有规划条件下风险措施采取后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若后期规划与开发建设条件改变,需重新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6、本实施方案的设计标高及土方量测算是基于场地调查评估报告结果确定。若场地调查完成后,若贵公司在该场地进行挖、填方,造成的土壤修复方量变化,由贵公司负责处理,且建议对土方量发生改变的区域进行补充调查,另行编制修复治理方案。
7、根据现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本项目须开展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 HJ 25.5—2018 )要求,效果评估的部分工作需在修复及风险管控工程实施前期及过程中开展。效果评估成果报告将作为此项目验收的重要、关键内容之一。
8、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一期)已纳入国家、省级土壤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是我省“土十条”考核工作重点内容之一,按要求须于2020年底完工。建议贵公司加快项目进度,保障工程质量,注重成果总结凝练。
9、需对与地块内地下水进行制度管控,在任何开发过程或开挖施工时,须考虑导致出现基坑废水的情况。并在相关方案中提出对基坑废水记性特征污染物监测,排放去向及相应污染物管理浓度限值,以及污染超标情况下的应对处理措施。后续施工现场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排放至预设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