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先行 支持有力
合作项目入驻,即享受滇中新区政策:
西部税收政策:凡符合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产业资金扶持:新区设立不少于90亿元人民币的产业发展扶持基金,专项用于扶持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鼓励发展类产业科技创新、产业培育、项目孵化等。
销售奖励:新入驻新区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且上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超过400万元的服务企业,分别给以一次性奖励。
出口扶持:满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相关规定的新区内企业,可享受中国与文莱、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老挝、柬埔寨、缅甸、越南是个东盟成员国间,超过90%、涵盖7000个品种(按国家公布目录)实行零关税及通关便利的政策。引导新区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尤其是南亚、东南亚国家企业加强合作,促进企业出口业务发展,对发展较好、贡献较大的出口企业进行奖励。
人才引进:对进入新区工作的所有外来人员包括家属子女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对新区贡献较大的企业或个人在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及其他待遇方面按照新区引进人才的相关规定给予优惠待遇。
项目提前竣工奖励:新入驻新区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大于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按投资协议约定提前竣工的,给予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比例的一次性提前竣工奖励。